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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 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18 来源: 访问量:207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3年11月24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党办发﹝2023﹞26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意见》精神,由市文旅广局牵头起草形成了我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3次征求各旗县区、相关部门意见。2月6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实施方案》讨论稿,同意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3月4日,再次征求了各位常委领导和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主要涉及促进民族团结、发展特色餐饮、加强宣传推介等方面,已全部吸纳到《实施方案》中。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自治区《意见》设置7个部分25项任务,我市《实施方案》在全部承接的基础上,设置7个部分27项任务。具体如下:第一部分是深入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包括推动“北疆文化”品牌建设等3项任务;第二部分是打造旅游优势品牌,包括优先发展自驾游等4项任务;第三部分是培育特色旅游业态,包括重点发展乡村游等7项任务;第四部分是提升旅游产业能级,包括做优做强市场主体等2项任务;第五部分是优化提升服务保障,包括完善旅游交通网络等4项任务;第六部分是擦亮文化旅游名片,包括塑造核心宣传品牌等3项任务;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等4项任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从整体结构看,我市《实施方案》框架与自治区《意见》基本保持一致,区别在于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在第三部分“培育特色旅游业态”中,将自治区《意见》提出的发展草原旅游、森林旅游、沙漠旅游3项任务合并为1项,并创新性增加了持续发展工业游、培育数字文旅新业态、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强化区域文旅协作4项任务,故比自治区《意见》多2项任务。

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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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 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18 11:35

信息来源: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3年11月24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党办发﹝2023﹞26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意见》精神,由市文旅广局牵头起草形成了我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3次征求各旗县区、相关部门意见。2月6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实施方案》讨论稿,同意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3月4日,再次征求了各位常委领导和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主要涉及促进民族团结、发展特色餐饮、加强宣传推介等方面,已全部吸纳到《实施方案》中。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自治区《意见》设置7个部分25项任务,我市《实施方案》在全部承接的基础上,设置7个部分27项任务。具体如下:第一部分是深入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包括推动“北疆文化”品牌建设等3项任务;第二部分是打造旅游优势品牌,包括优先发展自驾游等4项任务;第三部分是培育特色旅游业态,包括重点发展乡村游等7项任务;第四部分是提升旅游产业能级,包括做优做强市场主体等2项任务;第五部分是优化提升服务保障,包括完善旅游交通网络等4项任务;第六部分是擦亮文化旅游名片,包括塑造核心宣传品牌等3项任务;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等4项任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从整体结构看,我市《实施方案》框架与自治区《意见》基本保持一致,区别在于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在第三部分“培育特色旅游业态”中,将自治区《意见》提出的发展草原旅游、森林旅游、沙漠旅游3项任务合并为1项,并创新性增加了持续发展工业游、培育数字文旅新业态、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强化区域文旅协作4项任务,故比自治区《意见》多2项任务。

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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