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来源: 访问量:207
 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吊销以下2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自2024年4月26日起终止其旅行社业务:

旅行社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设立地

许可证编号

内蒙古乐享旅游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刘倬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小微创业园B3-15号门店

L-NMG01061

内蒙古金澄祥旅游有限公司

蔺来喜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新华北路1号付1号

L-NMG-10064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