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6〕123号)的要求和安排,我局组织对3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开展了评估。经考核人自评、项目保护单位核查、市非遗保护中心审核,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最终形成评估结果如下:
乌拉特民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苏亚乐图评定为合格;爬山调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马成士评定为合格;
铜银器制作及鎏金技艺(乌拉特铜银器制作技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巴图陶高考定为优秀。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4月27日—— 5月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公共文化科反映,所反映情况应内容具体、事实清楚,并请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人:王佳丽
联系电话:0478-8525815
电子邮箱:1837691172@qq.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