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快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弘扬地区优秀传统文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6〕21号)的相关要求,经传承人自主申报、旗县区文旅部门初审推荐、市级专家评审组综合评议,最终拟定推荐24人申报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将《巴彦淖尔市拟推荐申报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2026年4月17日-5月6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公共文化科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要具体真实,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人:王佳丽
联系电话:0478-8525815
附件:巴彦淖尔市拟推荐申报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4人)